深圳市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号召,推动创新资源快速集散、创新主体不断壮大,深圳嘉富诚抓住创新创业载体的新机遇,在逆势中创新发展,大胆投资运营4000平米的“湾区科创空间”,用于孵化科技创新型项目。该科创空间位于前海自贸区卓越前海壹号5A甲级写字楼,是前海地标性建筑,处于大湾区核心地段。深圳嘉富诚将致力于打造一个集资本、空间和产学研孵化于一体的粤港澳青年创业中心。
(以下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切实拓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函〔2019〕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以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主线,以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抓手,充分发挥深圳改革先锋、开放先行、创新先发优势,推动资源整合、要素整合、政策整合,为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将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打造为港澳青年在深创新创业、融合发展的引领示范区,实现港澳青年创业就业、人才服务、融资支持等政策全面覆盖。
到2025年,形成以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引领,以南山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为支撑的孵化平台布局,港澳青年来深创业的基础设施、制度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到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感、文化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政策集成,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1.推进创新创业政策协同。推动我市更多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纳入香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基地体验资助及创业资助计划”。推动文化创意领域的香港企业直接落户深圳,共同建设深港文创产业集聚区。落实《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30号),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在我市创办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场租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加强遴选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并给予资助。(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大湾区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2.优化港澳青年人才服务。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扩大港澳专业服务人才在前海直接提供服务的试点成果,拓展香港会计师、医生、律师、建筑师等各领域专业服务人士的就业和执业空间,通过聘任制等形式引进港澳高层次人才参与基地建设和管理。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在基地设立“港澳青年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港澳青年人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服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前海管理局、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负责)
3.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推动在深创业港澳青年同等享受港澳科技创新基金、青年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各区支持力度,推动设立港澳青年在深创新创业基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提供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加强深港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合作,探索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专项机制,为港澳青年创业提供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银保监局、各区政府负责)
4.落实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深圳工作且符合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港澳青年,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落实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
(二)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创新创业生态链。
5.加快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以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核心,依托现有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培育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新建一批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对首次在前海设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载体的港澳机构,一次性给予启动资金及办公场地租金补贴。鼓励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开辟专门面向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空间。(市委统战部、市委大湾区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前海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负责)
6.构建全流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深圳毗邻香港的地缘优势,联动港澳打造高端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立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为入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和项目团队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服务,持续提升在孵企业的创新能力。整合孵化器、加速器、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业资源,打造集创业服务、金融服务、导师智库、市场推广和国际路演中心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闭环,构建“孵化-投资-加速-辅导上市”全过程服务体系。(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团市委、各区政府负责)
7.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完善基地创新创业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鼓励港澳创新创业项目在深实现成果转化。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基地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对接,支持港澳高校在深设立产学研基地。支持港澳高校、科研院所或港澳青年创办的企业在前海承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推动设立前海粤港澳技术转移中心、前海粤港澳创业学院。支持深圳大学将“大湾区国际创新学院”打造成为高层次双创人才培养、高水平双创理论与实践研究、高规格国际双创资源对接、高价值大湾区项目孵化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国家级创新创业产业园、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创新创意创业中心等机构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深度对接,吸引粤港澳青年参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创新全过程。(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完善配套建设,营造宜居宜业的双创环境。
8.加强港澳青年住房保障。加大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力度,提升人才住房品质,符合条件的在深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可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加强青年驿站国际化建设。参照我市新引进人才政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标准,研究制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来深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来深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市住房建设局、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各区政府负责)
9.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在CEPA框架下探索在基地放宽部分领域港澳企业投资准入门槛,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预约、社保参保登记等涉企事项全部归集到“一窗通”平台。推广“深港通注册易”“深澳通注册易”服务机制,试点自然人有限公司设立“秒批”,压缩开办企业环节和时间。丰富12355青少年热线港澳青年服务内容,拓宽双创政策信息发布渠道。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探索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实行网上认证。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实现新设企业所有涉税事项当天即时办结。(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税务局、团市委、各区政府负责)
10.完善生活配套服务。便利港澳来深创业就业青年交通往来,提升深港口岸接驳巴士的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对在深创业就业的港澳青年给予跨境交通费用补贴的优惠政策。探索与港澳通讯运营商合作发行专属用卡,实现三地通讯资费“同城化”。建成深圳市哈罗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深圳市前海礼德学校,与香港共建港人子弟学校。进一步完善在深港澳籍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在深就读初中的港澳籍毕业生可按规定参加中考,与非深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条件录取。推进深港澳职业教育在招生就业、培养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创新深圳与港澳合作办学方式,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交流合作。探索在指定公立医院开展跨境转诊合作试点。引进港澳的教育、医疗和社区服务机构,打造集生活居住、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前海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负责)
(四)深化交流合作,促进港澳青年融入发展。
11.搭建青年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对接港澳青年社会组织,建立深港澳青年发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设立前海港澳青年协会。鼓励港澳学生来深实习,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实习计划”和“澳门青年到深圳实习及就业项目”,研究制定对符合条件的接收企业给予相关实习补贴的优惠政策。支持港澳各界组织港澳青年来深圳交流学习,鼓励我市高校联合港澳机构开展各类创业创新交流活动,定期举办粤港澳青年交流活动,组织实施港澳青年走进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湾区青年人才国情研修班、深港青年创新创业交流日等交流合作项目,促进深港澳三地青年合作创业、互利共赢,融入湾区发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前海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委大湾区办、团市委、各区政府负责)
12.打造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平台。鼓励港澳青年参加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珠三角项目推介会,持续举办前海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双创活动周前海站。配套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以赛事为纽带有机连接创新创业基地、项目、人才、资本,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携项目来深参赛和交流发展。鼓励基地与港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合作,形成遴选优质项目来深培育孵化的长效机制。(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委大湾区办、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负责)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建立与港澳协同推进基地建设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究重要事项。鼓励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财政投入,为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责任单位负责资金预算申请和执行。
(三)强化政策解读。各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政策举措解读,大力宣传推广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新进展、新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吸引更多港澳优秀青年来深创新创业。